原告佛山市某有限公司起诉被告常州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原告向被告索赔巨额损失,并在佛山市的法院立案审理。被告常州某有限公司委托唐爱忠律师代理诉讼,唐爱忠律师精心组织并依法提交相关证据,通过庭审说服法官采纳常州某有限公司的抗辩理由,故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佛山市某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现一审判决已经依法发生法律效力。
资深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、律师;中共党员;擅长刑事辩护、建设工程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公司纠纷、股权纠纷等法律事务的处理,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……[查看详细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