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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释制度

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执行原判刑期1\2以上,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实际执行13年以上,如果符合假释的一般性条件,才可以假释。对累犯、故意杀人、强奸、抢劫、绑架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或者因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不得假释。被假释的犯罪分子,在假释考验期内,依法实行社区矫正。

    唐爱忠律师

    资深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、律师;中共党员;擅长刑事辩护、建设工程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公司纠纷、股权纠纷等法律事务的处理,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……[查看详细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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