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者到退休年龄,但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,用工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项的规定,依法将劳动合同终止。由于用工单位是因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致,对双方讲,都是可预见的结果,由于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,用工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。
资深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、律师;中共党员;擅长刑事辩护、建设工程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公司纠纷、股权纠纷等法律事务的处理,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……[查看详细]